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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清片区监狱(从化、清远、英德监狱)2021-2022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项目概况

  广东省广清片区监狱(从化、清远、英德监狱)2021-2022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1-54448、440001-2021-54563、440001-2021-54450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清片区监狱(从化、清远、英德监狱)2021-2022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7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广清片区监狱(从化、清远、英德监狱)2021-2022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80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稻谷

大米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807000

9807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化监狱:货物供应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清远监狱:货物供应期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英德监狱:货物供应期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通过https://www.zztender.com/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6.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从化监狱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聚丰北路623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  020-3797641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020-87554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吴小姐

  电 话:020-87554618



  广东省从化监狱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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